生活的千錘百鍊造就立體的人生,是我們這些Y世代的人缺乏的吧......很喜歡小克引號中寫的字體,究竟小克可以寫多少種不同風格的字呢?從《心上人》裡之作品估算,四種?睇埋阿德果篇,佢間屋有好多煙囪同窗呀,門口重寫住「聞」人免進XD 左下角門口部車寫住個倪字,係咪唔比佢入去呀~^^
特別的婚宴:时間是中午,地点是馬會,菜色是西式自助歺,司儀,伴郎,伴娘,兄弟團,姊妹圉,遊戲,敬酒,送客一概欠奉。會前一對新人切蛋糕,跟住講話後便開始自己往取食。席間二十多部LCD电視机播出新人的往事舊照,然後一次又一次在电視机上播出由新郎繪画,作詞,張繼聦作曲,謝安祺主唱的"月亮短歌"親友們爭相用手提电話影下,場面熱鬧。以上是有幸能參加 小克 婚宴的友人告知,特此在這裡和各Fans們分亨,這不算是侵犯私...吧。更高兴的是小克把月亮短歌的歌詞擺上今期的東Touch上,由新娘繪画,听友人說這是第一次在夲港見到新娘子的手笔,Fans要好好收藏啊!因為小克己在東Touch登出歌詞,生果日報又爆出張繼聰夫婦曾參加婚宴,我才敢在這裡透露小小。
又爆小克私穩,因住小克唔中意啊,不過講開又講,其實小克己算是公眾人物,他的一舉一动定会引人關註,以後這情況定免不了,只要不是太過份,小克亦应原諒不用太介懷。
阿德d畫風真係冇乜點變喎...同埋出自一個細路手中的"正滾蛋"真係好搞笑,查實咩叫滾蛋呢? haha雖然小克依家係high profile左少少, 但係我諗呢度既朋友應該係對佢d作品有興趣多過佢的私生活吧...
呢位人兄你玩分身定唱雙簧呀?= =Agree what sa said! 況且小克是創作人不是藝人~! 而且我絕不贊同甚麼食得咸魚抵得渴的說法!
Sa, 通常「滾蛋」都是作動詞用,即是叫人滾、「laan屍」。作名詞用好像比較少見,大槪是王八蛋,正衰人之類。各位歡迎指正。雖然小克先生都算高調(成日見報),又將《月亮短歌》拿來交稿,但即使公眾人物都有私隱權。賣藝啫,唔係賣身,大佬。佢願意分享幾多我地咪知幾多囉。
Please show some respect. Yes, very well said Holly. Why pry? Shared news is much more enjoyable than leaked news. Besides, this blog is to share & discuss siuhak's work, not his wedding.
於stella so的blog 見到這個:http://stellaso.blogspot.com/2009/04/11april09.html
好得意啊,多謝little!
Sharing是一件好事來的。有些人信了教,就急不及待要去宣揚、「傳」教,好想身邊所有人跟著他去信;我發覺我的漫畫其實一樣,我覺得某些價值是對某些價值是錯,我也急著希望影響其他人,希望導人向善,希望抓緊某些日漸失落的舊有價值。當然大眾有權認同我,亦有權覺得我不知所謂;如有人不認同我的偏見,我其實更高興,因為這讓我知道世間上有另一種人對世事有另一種看法,這在我或在讀者來說絕對是種學習。而老實說我已「盡了力」,「盡了力」的意思是,隨著經驗,我學懂如何去「平衡」,學懂「收放」;如何「借用」某些東西而不是「利用」該些東西去表達我所感所思,這絕對是種高深學問。多年後我學懂這技巧,才是我引以為榮的東西,這比我的書賣出多少本重要許多許多!可怕的是,看完Anoymous的留言(我不知你是否先前那個「KAM」https://www.blogger.com/comment.g?blogID=29177447&postID=6964339832657993254,但看你繁簡體夾雜,似乎是),我只想說: 這個世界,傳媒的威力遠比我想像中大,傳媒如何寫,愚昧的讀者就會如何「跟」----跟著思考、跟著揮筆、跟著一樣的方式去面對人生。我有點失望因為我的作品影響不到你成為一個有素質的人;但我也高興,因為你真的有潛質成為娛樂記者,連多少部電視你也比我還清楚----起碼,你找到自己的強項及方向。但這方向是否正確呢?見仁見智。在我的仁與智出發去想:方向極錯!在我的價值裡,只希望讀者們因為我的漫畫而立志成為一個少說話多做事的人,而不是只懂終日去八卦而不做事的人,當然你也可以不認同,那就更好。今天不是要去討論是否「侵犯私隱」這問題,而是:到底「分享」的定義在哪?舉例:A和B是好友,A告訴B一項喜訊,B替A高興,然後向全世界公告這項喜訊,這是否一種快樂的分享?當然是,但如那「喜訊」是「有咗BB」呢?(只是舉例,我暫時無此打算)通常懷孕消息都是三個月後才公報,若A touchwood......小產,那B會怎反應?當初的「分享」,變成「八卦」;要避免此等尷尬事情發生,有種方法----其實是種高尚的人類行為,叫「世故」,而「世故」,從來是個人素質的其中重要一環。老實說我真的不介意跟大家分享婚禮的細節,但在下貴為創作人,如何跟你分享,或用什麼方式跟你分享,是種「藝術」----是種「表達的藝術」。Sa說的對,這是個討論作品的地方,而我並非「明星」,傳媒喜把「幕後創作人明星化」是另一件事,他們的方法我從不認同卻也無奈(這個有機會再談)。Anonymous既說「以上是有幸能參加小克婚宴的友人告知」,那即是說閣下非婚禮賓客,那我算放下了心頭大石,要不然你定會把「我妹妹的身裁、我妹夫的月入」等八卦事也在這「全世界也看得見的地方」post出來吧?Anonymous,順便向你更正:那天的確是無伴郎但其實是有「伴娘」的,當天伴娘是國內Top 1漫畫家豬樂桃小姐,這會否填補了閣下腦中的「關如小克日常生活的一切」資料庫?也提一提你:記得買下星期一、四月二十日出版的《東Touch》,鄙欄那篇文章,你應該會喜歡的;也不妨告訴你,該篇文章,我寫畢之後第一個看過的人,不是我太太,而是張繼聰先生和謝安琪小姐;為何要先發給他倆呢?因為我覺得要先徵求他們的同意;為何要徵求他們同意呢?因為人與人之間有兩種很重要很重要的東西:一叫「尊重」、二叫「禮貌」。小克 09年4月17日(我無Blogger.com的account,但每次於此留言,定必開名,光明正大。)
本人一直是小克漫畫的Fans,不過沒有開這個blog的account,但看過Anonymous的留言,禁不住在這裡聲討這位Anonymous。原因有三:一,不要自己自問自答,別當我們是盲巫。二,不論是否公開人物,也不用我們去充當狗仔隊。你「有幸」知道小克婚禮的詳情,是你的「榮幸」,但不用你來充當當時人的公關,請你對人有一點基本的尊重。三,像你這樣的網上游魂,我是最鄙視的。要發表意見,即使是說「這期太精彩了」此等說話,也請真名真姓,至少也有自己的「帳號」(怕說「account」你不知道是甚麼。香港是一個擁有言論自由的地方,但同時請為自己的說話負責。Charles Tam
各位,請注意不用blogspot帳號都可以留名的,"Choose an identity" 的時候揀 "Name/URL" 打閣下大名便可。不然簡單些在 comment寫個下款都可以。謝謝。
唉..............揭開人家的私生活,尤其是感情生活,我看不過眼.人家狗仔隊就因為"搵食"而不得已,如果那個人不是狗仔隊,就一定是悶得發慌想生事,又或者是跟當事人有牙齒印之類的.說實在,我跟小克哥哥算是認識過一場(雖然我買了小克的書卻白痴地沒有找他簽名,有點後悔),我們同學間也收藏他大量的私人及作品相片(不是淫照別想歪),但我們拍攝時會徵求小克同意,也只會自己人跟自己人之間在私底下相互傳閱,絕不向外發佈.我就算不得不放相關相片上blog也只會故意選些拍得極不清楚的,既不會post他的私人作品,也不會放合照出來.因為我們尊重當事人,知道什麼不該說,什麼不該問,什麼不該做.也因此我們當時班上所有人在那段大好機會也從來沒有過問過小克哥哥的感情生活,包括他跟謝茜嘉的事,就算我老早猜中了他去杭州定居的原因我亦完全在他面前裝作不知情,最多跟他談金銀婆婆的事而已(因為我也喜歡貓).這完全是因為我們只著重跟小克哥哥在文藝上的學術交流而不是他的私生活,在小克哥哥身上我也著實學了不少,也在一次事件上令我想通了一直想不通的問題,在此我不得不多謝小克哥哥.ps可惜小克結婚時我沒有去祝賀,錯過了再見小克的機會.但在此我也恭喜小克哥哥新婚快樂,你太太的畫很有意境,看來應該是個很溫柔的人,希望我沒猜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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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的千錘百鍊造就立體的人生,是我們這些Y世代的人缺乏的吧......
很喜歡小克引號中寫的字體,究竟小克可以寫多少種不同風格的字呢?從《心上人》裡之作品估算,四種?
睇埋阿德果篇,佢間屋有好多煙囪同窗呀,門口重寫住「聞」人免進XD 左下角門口部車寫住個倪字,係咪唔比佢入去呀~^^
特別的婚宴:时間是中午,地点是馬會,菜色是西式自助歺,司儀,伴郎,伴娘,兄弟團,姊妹圉,遊戲,敬酒,送客一概欠奉。會前一對新人切蛋糕,跟住講話後便開始自己往取食。席間二十多部LCD电視机播出新人的往事舊照,然後一次又一次在电視机上播出由新郎繪画,作詞,張繼聦作曲,謝安祺主唱的"月亮短歌"親友們爭相用手提电話影下,場面熱鬧。以上是有幸能參加 小克 婚宴的友人告知,特此在這裡和各Fans們分亨,這不算是侵犯私...吧。更高兴的是小克把月亮短歌的歌詞擺上今期的東Touch上,由新娘繪画,听友人說這是第一次在夲港見到新娘子的手笔,Fans要好好收藏啊!因為小克己在東Touch登出歌詞,生果日報又爆出張繼聰夫婦曾參加婚宴,我才敢在這裡透露小小。
又爆小克私穩,因住小克唔中意啊,不過講開又講,其實小克己算是公眾人物,他的一舉一动定会引人關註,以後這情況定免不了,只要不是太過份,小克亦应原諒不用太介懷。
阿德d畫風真係冇乜點變喎...同埋出自一個細路手中的"正滾蛋"真係好搞笑,查實咩叫滾蛋呢? haha
雖然小克依家係high profile左少少, 但係我諗呢度既朋友應該係對佢d作品有興趣多過佢的私生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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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 通常「滾蛋」都是作動詞用,即是叫人滾、「laan屍」。作名詞用好像比較少見,大槪是王八蛋,正衰人之類。各位歡迎指正。
雖然小克先生都算高調(成日見報),又將《月亮短歌》拿來交稿,但即使公眾人物都有私隱權。賣藝啫,唔係賣身,大佬。佢願意分享幾多我地咪知幾多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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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s, very well said Holly. Why pry? Shared news is much more enjoyable than leaked news. Besides, this blog is to share & discuss siuhak's work, not his wed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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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得意啊,多謝little!
Sharing是一件好事來的。有些人信了教,就急不及待要去宣揚、「傳」教,好想身邊所有人跟著他去信;我發覺我的漫畫其實一樣,我覺得某些價值是對某些價值是錯,我也急著希望影響其他人,希望導人向善,希望抓緊某些日漸失落的舊有價值。當然大眾有權認同我,亦有權覺得我不知所謂;如有人不認同我的偏見,我其實更高興,因為這讓我知道世間上有另一種人對世事有另一種看法,這在我或在讀者來說絕對是種學習。而老實說我已「盡了力」,「盡了力」的意思是,隨著經驗,我學懂如何去「平衡」,學懂「收放」;如何「借用」某些東西而不是「利用」該些東西去表達我所感所思,這絕對是種高深學問。多年後我學懂這技巧,才是我引以為榮的東西,這比我的書賣出多少本重要許多許多!可怕的是,看完Anoymous的留言(我不知你是否先前那個「KAM」https://www.blogger.com/comment.g?blogID=29177447&postID=6964339832657993254,但看你繁簡體夾雜,似乎是),我只想說: 這個世界,傳媒的威力遠比我想像中大,傳媒如何寫,愚昧的讀者就會如何「跟」----跟著思考、跟著揮筆、跟著一樣的方式去面對人生。我有點失望因為我的作品影響不到你成為一個有素質的人;但我也高興,因為你真的有潛質成為娛樂記者,連多少部電視你也比我還清楚----起碼,你找到自己的強項及方向。但這方向是否正確呢?見仁見智。在我的仁與智出發去想:方向極錯!在我的價值裡,只希望讀者們因為我的漫畫而立志成為一個少說話多做事的人,而不是只懂終日去八卦而不做事的人,當然你也可以不認同,那就更好。今天不是要去討論是否「侵犯私隱」這問題,而是:到底「分享」的定義在哪?舉例:A和B是好友,A告訴B一項喜訊,B替A高興,然後向全世界公告這項喜訊,這是否一種快樂的分享?當然是,但如那「喜訊」是「有咗BB」呢?(只是舉例,我暫時無此打算)通常懷孕消息都是三個月後才公報,若A touchwood......小產,那B會怎反應?當初的「分享」,變成「八卦」;要避免此等尷尬事情發生,有種方法----其實是種高尚的人類行為,叫「世故」,而「世故」,從來是個人素質的其中重要一環。老實說我真的不介意跟大家分享婚禮的細節,但在下貴為創作人,如何跟你分享,或用什麼方式跟你分享,是種「藝術」----是種「表達的藝術」。Sa說的對,這是個討論作品的地方,而我並非「明星」,傳媒喜把「幕後創作人明星化」是另一件事,他們的方法我從不認同卻也無奈(這個有機會再談)。Anonymous既說「以上是有幸能參加小克婚宴的友人告知」,那即是說閣下非婚禮賓客,那我算放下了心頭大石,要不然你定會把「我妹妹的身裁、我妹夫的月入」等八卦事也在這「全世界也看得見的地方」post出來吧?Anonymous,順便向你更正:那天的確是無伴郎但其實是有「伴娘」的,當天伴娘是國內Top 1漫畫家豬樂桃小姐,這會否填補了閣下腦中的「關如小克日常生活的一切」資料庫?也提一提你:記得買下星期一、四月二十日出版的《東Touch》,鄙欄那篇文章,你應該會喜歡的;也不妨告訴你,該篇文章,我寫畢之後第一個看過的人,不是我太太,而是張繼聰先生和謝安琪小姐;為何要先發給他倆呢?因為我覺得要先徵求他們的同意;為何要徵求他們同意呢?因為人與人之間有兩種很重要很重要的東西:一叫「尊重」、二叫「禮貌」。
小克 09年4月17日(我無Blogger.com的account,但每次於此留言,定必開名,光明正大。)
本人一直是小克漫畫的Fans,不過沒有開這個blog的account,但看過Anonymous的留言,禁不住在這裡聲討這位Anonymous。原因有三:
一,不要自己自問自答,別當我們是盲巫。
二,不論是否公開人物,也不用我們去充當狗仔隊。你「有幸」知道小克婚禮的詳情,是你的「榮幸」,但不用你來充當當時人的公關,請你對人有一點基本的尊重。
三,像你這樣的網上游魂,我是最鄙視的。要發表意見,即使是說「這期太精彩了」此等說話,也請真名真姓,至少也有自己的「帳號」(怕說「account」你不知道是甚麼。
香港是一個擁有言論自由的地方,但同時請為自己的說話負責。
Charles Tam
各位,請注意不用blogspot帳號都可以留名的,"Choose an identity" 的時候揀 "Name/URL" 打閣下大名便可。不然簡單些在 comment寫個下款都可以。謝謝。
唉..............揭開人家的私生活,尤其是感情生活,我看不過眼.人家狗仔隊就因為"搵食"而不得已,如果那個人不是狗仔隊,就一定是悶得發慌想生事,又或者是跟當事人有牙齒印之類的.
說實在,我跟小克哥哥算是認識過一場(雖然我買了小克的書卻白痴地沒有找他簽名,有點後悔),我們同學間也收藏他大量的私人及作品相片(不是淫照別想歪),但我們拍攝時會徵求小克同意,也只會自己人跟自己人之間在私底下相互傳閱,絕不向外發佈.我就算不得不放相關相片上blog也只會故意選些拍得極不清楚的,既不會post他的私人作品,也不會放合照出來.因為我們尊重當事人,知道什麼不該說,什麼不該問,什麼不該做.
也因此我們當時班上所有人在那段大好機會也從來沒有過問過小克哥哥的感情生活,包括他跟謝茜嘉的事,就算我老早猜中了他去杭州定居的原因我亦完全在他面前裝作不知情,最多跟他談金銀婆婆的事而已(因為我也喜歡貓).這完全是因為我們只著重跟小克哥哥在文藝上的學術交流而不是他的私生活,在小克哥哥身上我也著實學了不少,也在一次事件上令我想通了一直想不通的問題,在此我不得不多謝小克哥哥.
ps可惜小克結婚時我沒有去祝賀,錯過了再見小克的機會.但在此我也恭喜小克哥哥新婚快樂,你太太的畫很有意境,看來應該是個很溫柔的人,希望我沒猜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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